在IPO关键时期,湖北银行再陷入金融腐败舆论风波。8月21日,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省属国有企业“靠企吃企”典型案例,湖北银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文耀清腐败案被列为典型。
而文耀清之所以能成功“入围”典型案例在于其令人咋舌“作案”手法。据湖北纪委监委通报,2007年至2018年,文耀清利用担任宜昌商业银行行长、湖北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多次为湖北某建设公司在获得授信额度及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,造成国资不良贷款风险。
作为回报,该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与文耀清约定以“借款收息”的方式向文耀清输送利益。2007年至2018年,文耀清借给李某本金后,按年息30%的“利滚利”方式收受李某以支付“利息”为名所送贿赂。
(资料图)
年息30%的“利滚利”是一个可以让资本家闻之落泪的收益率。假如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,按年息30%“利滚利”10年后金额便可达到13785.85万元。
而这只是文耀清违法乱纪的冰山一角,文耀清2020年11月落马被查,次年4月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
据当时纪委通报,文耀清违法乱纪行为包括串供堵口,伪造证据,转移、隐匿赃款,对抗组织审查;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;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带彩娱乐,追求低级趣味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工程项目承接、银行贷款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,索取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涉嫌受贿罪;滥用职权,违规处置银行抵债资产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,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。
正所谓“蛇鼠一窝”,文耀清落马后,湖北银行还查出了更大的“老虎”。2022年5月,湖北银行党委原书记、董事长陈大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,并于当年11月被开除党籍。
陈大林在2011年2月湖北银行成立时便开始担任该行董事长,直到2017年5月退休。但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即便已经退休5年,陈大林依然未能逃脱法律制裁。
据通报,陈大林在任期间“靠银行吃银行”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;擅权妄为,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,数额特别巨大。
陈大林之后,湖北银行的腐败案还在继续。今年6月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显示,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段银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资料显示,段银弟还在湖北银行担任过行长一职,期间与陈大林、文耀清均有共事经历。显然,这是一起“塌方式”腐败,从董事长、行长到副行长,偌大一个城商行的高层均参与了腐败。
这也凸显出湖北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短板,而如今湖北银行已经站在了IPO的关口,但其是否已经为IPO做足了准备,犹未可知。(内容来源|华博商业评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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